各旗县市(区)文体广电旅游局:
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《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意见》,加快推进我区旅游综合执法工作,创建“1+4+N”旅游综合执法体系,交流旅游综合执法先进经验,自治区旅发委定于12月19日在包头市举办全区旅游综合执法培训。具体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内容
(一)包头市达茂旗、乌兰察布市察右中旗介绍旅游综合执法工作先进经验。
(二)全区各盟市、相关旗县旅游综合执法工作经验交流,推广旅游综合执法先进经验,安排部署全区旅游综合执法“1+4+N”体系建设工作。
二、培训时间和地点
培训时间:12月19日全天,18日下午报到,20日上午返程。
培训地点:包头市海德酒店(包头市昆都仑区钢铁大街56号)。
三、参会人员
全域旅游创建旗县区(多伦、锡林浩特市、西乌旗、乌拉盖)旅游部门局长或副局长。
四、相关要求
(一)以上旗县市(区)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于12月8日中午12:00前报送至锡盟旅发委。
(二)参加培训人员往返交通费用自理,食宿费由自治区旅发委承担。
(三)联系方式。
锡盟旅发委质管科,联系人:杨永根。电话:8267224,传真:8268009,邮箱:1960545295qq.com。
此通知。
锡林郭勒盟旅游发展委员会
2017年12月7日